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服务中心设备设施项目(电子设备)(招标编号:GPDI-ZB-2025-00698),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现设备升级改造。
1.2 招标内容
办公电脑、管理电脑、考生工作站电脑、监考电脑、接待台电脑、平板电脑。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3万元(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经验。
2.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一年第三方财务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含当年)有违法记录。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3月14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18日17时00分。
4.2获取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有限公司。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纸质文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前往获取地点购买,购买前请电话咨询秦金玲,电话:******。电子文件发送至授权人邮箱。标书费5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0楼开标室 。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在广州工控招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潘招银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金玲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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