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公路分局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S228线思茅港至打洛(K142+680~K161+940段)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03号补遗通知
致各投标人:
贵公司参与的“勐海公路分局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S228线思茅港至打洛(K142+680~K161+940段)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现对固化清单、控制价公布表、编制说明部分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固化清单、控制价公布表、编制说明项目名称调整:原一标段固化清单、控制价公布表、编制说明项目名称为“勐海公路分局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S228线思茅港至打洛(K142+680~K160+100段)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二标段固化清单、控制价公布表、编制说明项目名称为“勐海公路分局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S228线思茅港至打洛(K161+740~K161+940段)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二标段”。
现一标段固化清单、控制价公布表、编制说明项目名称调整为“勐海公路分局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S228线思茅港至打洛(K142+680~K161+940段)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第一标段”。二标段固化清单、控制价公布表、编制说明项目名称调整为“勐海公路分局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S228线思茅港至打洛(K142+680~K161+940段)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第二标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故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4月7日09时00分。
注: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解释为准。根据01、02号补遗书内容,招标文件也做相应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西双版纳)(网址:******/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下载最新资料。因本次补遗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招标人:勐海公路分局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海镇佛双路233号
邮 编:666200
联系人:付睿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山水林溪283号
邮 编:661000
联系人:李明
电 话:0691-******、******
日期: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