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年产45万立方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通过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现予以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45万立方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地点:湖南省安化县羊角塘镇大坪村
******有限公司年产45万立方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
四、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30日,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龙成街6号1号楼101室